答:主要包括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答:主要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答: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共同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不得分割到成员个人。答:村级财务收支须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事长)联审联签,“一肩挑”的村须同时由1名村“两委”成员(监事会成员)参与联审联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参照执行什么机制? 答:“四议”是指党支部会议提议、“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答:根据收入的多少决定支出的限度。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严禁村干部以个人名义为集体借债不入账的行为。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依法自主决定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可以直接经营,也可以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答:(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 答: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答: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有权收回农民承包地? 答:承包期内,无论承包方家庭内部发生什么变化,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家庭还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方)就不得收回农民的承包地。答:承包农村土地被征收的农户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符合条件的有权获得社会保障费用等。答: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确认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后,应当及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答:理事会成员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选举产生。答:理事会、监事会任期按照章程规定执行,每届任期五年,换届工作与村“两委”换届同步。担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任职前应当进行公示,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不得互相兼任。财务人员及其近亲属、理事会成员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答:理事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日常决策和管理机构,负责召集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拟订提交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执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通过的决议,制定并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日常事务等工作。理事会成员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选举产生。答:监事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章程执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决议执行、理事会的职责履行等,并组织开展民主理财,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审查。监事会成员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选举产生。答:(1)管理集体资产; (2)合理开发集体资源; (3)生产发展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财产的收益权以份额形式量化到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应当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等,剩余的可分配收益按照量化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进行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三资”管理情况要做到全面公开、详细公开、及时公开、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时间为? 答:一般的“三资”管理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答: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要组织好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工作。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审计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应当接受哪些部门的监督? 答:应当依法依规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和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因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或者因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也可以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集体所有的资金不得存入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答:建立集体财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促进集体财产保值增值。
来源:西和农经信息、赣州三农 制作:朱清洋 | 编辑: 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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