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武汉市 跨年夜期间,为预防在人员聚集区域发生氢气球爆燃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气球升空触碰高压线路危及国家电力安全等隐患,武汉警方提示市民群众:二、严禁携带使用氢气充装的气球和带有金属箔系带的气球,进入人员聚集区域和大型活动现场。三、严禁在高大建筑、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附近升放气球。四、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并追究相应责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维护武汉市2025年“跨年夜”期间相关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部分区域低空安全管理工作,武汉警方温馨提示如下:2024年12月31日12时至2025年1月1日12时。(一)长江大桥至二桥长江江段及道路周边区域内,真高120米及以下空域(附件1):晴川大道与长江大桥交汇处晴川大道晴川桥友谊南路中山大道与友谊南路交汇处中山大道中山大道与长江二桥交汇处长江二桥和平大道与长江二桥交汇处和平大道黄鹤楼长江大桥晴川大道与长江大桥交汇处。(二)光谷广场周边区域内,真高120米及以下空域(附件2):以光谷广场环岛为中心,半径1.5公里范围内,南至金地·阳光城南苑、西至五环天地、北至南望山庄教师小区、东至泛悦城2期。主要包括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大型风筝等13类。单位、组织和个人有飞行需求的,应当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到公安机关备案,经同意方可实施。 对违反规定,在以上管理时段、管理区域飞行的十三类航空器(具体类型见上),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采取驱离、迫降等紧急处置措施;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平安武汉 制作:汪千 | 编辑: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您有新闻线索,请联系我们: 新闻热线:027-84942678 投稿邮箱:218743177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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