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复制链接]

最新.jpg


今天(1月7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正式公布

其中提出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184151rz8337zqn7h37fa0.png

扫码查询通知全文



来源:湖北发布

制作:汪千 | 编辑: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您有新闻线索,请联系我们:

新闻热线:027-84942678

投稿邮箱:2187431778@qq.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官方微博
智慧蔡甸
模板大全
智慧蔡甸
意见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