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复制链接]
蔡甸融媒 发表于 2022-12-7 00:28:59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0 3416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中,涉及我区两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3批次食品(农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蔡甸区李加龙蔬菜店经营的白豇豆(购进日期:2022-09-14)、青豇豆(购进日期:2022-09-14)

(一) 抽检基本情况:1.白豇豆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青豇豆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该个体工商户于2022年11月8日已注销营业执照,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取得联系。

二、武汉市蔡甸区新宇起食品厂生产的食品酒酒花生(生产日期2022-06-01)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场所未发现涉案批次食品。

2、调查该公司生产销售台账,当事人于2022年6月1日生产食品酒酒花生120袋,于2022年6月2日销往赤壁市银农惠生活超市。赤壁市银农惠生活超市已售出50袋,剩余70袋全部召回。2022年9月13日该公司对召回产品按照要求已全部销毁。

(三) 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并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官方微博
智慧蔡甸
模板大全
智慧蔡甸
意见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