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下)

[复制链接]

通知.jpg


(六)着力推动绿色转型,加快建设世界滨水生态名城

——坚持推进长江大保护
116.全面开展“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林业局)
117.全面开展“武汉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18.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119.加快剩余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20.加快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21.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
122.加强岸电及清洁能源推广使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123.推进化肥农药农膜减量增效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24.加快汉江南岸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汉阳区人民政府,武汉城发集团)
125.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汉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
126.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27.加强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28.强化施工扬尘防控。(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房管局、市园林林业局)
129.强化道路扬尘防控。(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
130.加强夏秋季臭氧污染管控和冬春季颗粒物污染管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31.加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水务局)
132.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溢流直排治理,开展污水单元达标创建。(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33.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34.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城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135.建成千子山循环产业园固废处置项目。(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蔡甸区人民政府,武汉城发集团)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136.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林业局)
137.开展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牵头单位:武昌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局)
138.支持“中碳登”发展,打造全国碳金融集聚区,争创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
139.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40.推动6个重点行业新建工业项目能耗排放管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41.实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42.建设充电桩6万个。(牵头单位:市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43.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44.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房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妇联,各区人民政府)
(七)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145.争创武汉都市圈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146.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重组壮大、创新发展、上市放大、强身健体“四个一批”,增强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
147.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事联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开展“无证明城市”试点,不断提升“掌上办”“自助办”水平,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市通办”。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148.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可开工”制度,推行“四项合一”联审模式。(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房管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149.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50.推进依法理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
151.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开展市场准入限制专项清理,坚决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152.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政企对接沟通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工商联)
153.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54.用心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切实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让顶天立地的民营企业发展更好,让铺天盖地的小店小铺活力更强。(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加快做强枢纽节点
155.深化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推动铁水公空四网互联。(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156.争创“五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57.争取开工沿江高铁武合段、武汉枢纽直通线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58.争取开工民航武汉区域管制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59.加快建设双柳长江大桥、汉南过江通道、武天高速、武松高速等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60.谋划推进武汉都市圈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等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武汉地铁集团)
161.完成天河机场T2航站楼改造。(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62.完善多式联运体系,推动金控粮食物流基地、武汉工业港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青山、新洲区人民政府,武汉金控集团)
163.创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加大中欧班列开行力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64.合力申建武汉—鄂州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65.建设汉欧国际物流园等17个现代物流业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66.推进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优化升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黄陂区人民政府)
167.规划建设武汉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新洲区人民政府)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168.统筹推进武汉自贸片区建设,支持建设自贸区联动创新区。(牵头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69.统筹推进3个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东湖高新区、长江新区、武汉经开区、临空港开发区管委会)
170.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71.加大外资招商力度,拓宽对欧招商引资渠道,加快“走出去、引进来”,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招商办)
172.实施外贸主体培育行动,引进龙头外经贸企业30家,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30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73.做强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打造国际供应链服务平台,积极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174.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大会、武汉(汉口北)商品交易会。(牵头单位:黄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75.创建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176.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八)着力夯实“三农”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
177.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建设高标准农田7.5万亩,加快发展设施农业、优质特色农产品,提高“米袋子”“菜篮子”保供能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洪山区、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78.强化科技兴农,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打造“武汉·中国种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79.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围绕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家,培育东西湖走马岭等6个农产品加工区,做强预制菜、烘焙、休闲食品等特色产业,培育“二品一标”30个,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80.高水平建设蔡甸花博汇、江夏未来家园、黄陂木兰花乡、新洲紫薇、汉南兰岛等10个都市田园综合体,发展直播带货、民宿经济、共享农庄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181.推进新一轮和美乡村项目建设,创建一批省级以上美丽宜居乡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82.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新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小城镇道路55公里,新增更换路灯3200盏,实现5G网络村村通、城乡基础通信同网同速。(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城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通信管理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83.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村增万树”工程。(责任单位:市园林林业局)
184.开展6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85.建设300个乡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深入开展乡村治理
186.持续推进“三乡工程”。(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87.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0家、合作社30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88.深化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金融服务和供销合作社等改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地方金融局,市供销社)
189.开展农村点状用地试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190.创新乡村人才引进使用机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
191.建设法治乡村。(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92.建设平安乡村。(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93.创建文明村镇、善治村镇,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94.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等行动,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工商联,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
(九)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统筹发展社会事业
——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195.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深入推进“学子聚汉”工程,新增留汉就业创业大学生30万人以上。实施“就业托底”工程,开展“101”就业援助服务,扎实做好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群体就业工作。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容布局“安薪驿站”,强化就业服务保障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缓解结构性物价上涨带来的影响,完善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96.扎实推进全民参保,社会保险扩面新增40万人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197.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市级统筹。(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198.开展个人养老金试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99.加大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保障关爱力度,健全覆盖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残联)
200.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01.推进7个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新建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7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中心(服务点)3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02.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启动建设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位总数达到4万个。(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03.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8万套(间),筹集市场化租赁住房5万套,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2.55万套,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204.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5所、新增学位1.2万个。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拓展“双减”成果,新改扩建中小学25所、新增学位3.3万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05.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06.启动实施“双优计划”,立项建设32所市级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55个市级优质专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07.支持在汉高校“双一流”建设,推动市属高校特色化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洪山区人民政府)
20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加快建设健康武汉
209.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和防疫物资保供储备,强化老年人、婴幼儿等重点人群保护以及农村等重点区域防控,推进居民健康管理和服务,全力保健康、防重症,确保平稳转段。(牵头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10.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设市第一医院医疗综合楼及皮肤病专科大楼、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心血管病及老年医疗中心,加快推进市肺科医院迁建项目和光谷、杨春湖、盘龙城等区域医疗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11.谋划推进长江新区医疗综合体项目。(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长江新区管委会)
212.加快区域医共体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13.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争创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14.深入实施“323”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15.深化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各区人民政府)
216.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成体育公园10个,新建健身中心(广场)30个,推进全民健身中心二期建设。(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217.加快发展竞技体育,积极申办高水平体育赛事,继续办好武汉马拉松、国际渡江节等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着力打造文化强市
218.开工建设武汉戏曲艺术中心。(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武汉文旅集团)
219.加快建设武汉图书馆新馆。(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武汉城建集团)
220.加快建设武汉广电全媒体中心。(责任单位:武汉广电台)
221.推进15个城市书房建设,打造“读书之城”。(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22.支持创作排演一批汉派文艺精品力作。(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22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创建明楚王墓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长江国家博物馆,打造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武汉先行示范区,推进“万里茶道”申遗。(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
224.加强史志编纂工作。(责任单位:市地方志办)
225.做强文旅产业,推进文旅资源整合利用和塑造提升,培育壮大一批文旅旗舰企业,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网红打卡地、知名文旅品牌,建设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226.办好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武汉“戏码头”中华戏曲艺术节、琴台音乐节等品牌节会。(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武汉文旅集团)
(十)着力筑牢安全底线,扎实开展更高水平的平安武汉建设
——有效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227.大力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228.加强城市雨季溢流防治,形成初雨调蓄能力80万立方米和日处理能力100万立方米。(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城发集团)
229.加快杜家台分蓄洪区安全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武汉经开区管委会,蔡甸区人民政府)
230.完成滠水河治理、1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江夏、黄陂区人民政府)
231.统筹谋划推进汉江、府澴河、鄂东五河流域防洪安全工程建设,确保江河安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长江新区管委会,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232.夯实粮食和能源安全基础,推进市、区政府储备粮库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33.实施新一轮城市电网三年攻坚计划,加快建设“三特三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34.强化安全生产,持续开展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人民政府)
235.强化经济金融安全,积极化解政府债务,有效应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236.扎实推进保交楼等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
237.坚持党建引领,推动资源下沉,增强基层服务管理功能,推进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拓面提质,群策群力解决好社区助老托幼服务、环境整治等民生关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
238.深化文明创建,扎实开展“武汉因你而荣”文明实践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239.高标准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任务。(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240.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争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41.健全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调处和诉讼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立根铸魂
1.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武汉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二)坚持把为民服务镌刻心中
2.牢记政府前面“人民”二字,坚持工作向为民聚焦,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持服务向便民提升,力行简政之道,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3.坚持财力向利民倾斜,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今年市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一律压减10%、项目支出平均压减30%,把有限资金更多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4.优化市民服务热线。(责任单位: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
(三)坚持将依法行政推向深入
5.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推进数字经济、城市更新、基层治理等领域立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让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四)坚持让担当实干蔚然成风
6.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以斗争精神迎接挑战,以快干实干出彩出新。突出创新抓落实,以市场意识、法治思维、数字理念引领治理方式和服务模式创新,推动政府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强化统筹抓落实,推动工作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清单化管理。紧盯质效抓落实,严格精准精细精湛标准,提升专业素养、锤炼严实作风,一抓到底,善作善成。(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五)坚持用正风肃纪永葆本色
7.以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精文减会,统筹规范检查考核,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不搞一刀切、层层加码。加强廉洁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永葆为民务实清廉政治本色。(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四、民生实事
(一)完善养老服务
1.新建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7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中心(服务点)3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新开业老年人供餐点3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2000户以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二)关爱少年儿童
4.建设武汉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新改扩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5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5.为13个区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配置专业社工。(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6.建设青少年寒暑假社区托管室200个。(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7.开展“12355关注成长”青少年公益活动100场。(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8.为2万名中小学生免费开展12天运动技能培训,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30天免费游泳服务。(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增加学位供给
9.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5所、新增学位1.2万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0.新改扩建中小学25所、新增学位3.3万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四)帮扶就业创业
11.组织各类招聘活动5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2.新建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50个以上,征集就业见习岗位1万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3.培训大学生等青年创业者10万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4.为家庭困难的武汉地区院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济困助残
15.同一供养机构对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实行统一供养标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6.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个性化无障碍改造2600户以上。(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六)关爱服务职工
17.维护、新建80家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8.组织100万人次以上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住房保障
19.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8万套(间)。(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0.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2万套。(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1.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60个。(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医疗卫生服务
22.为全市孕妇提供无创产前基因免费筛查。(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3.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800台。(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24.新增急救站10个。(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九)治理城市渍水
25.全面整治易渍水点19处。(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6.新改扩建外排泵站5座。(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武汉城建集团)
27.新建排水管网100公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8.疏捞维护排水管网5000公里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十)便利市民出行
29.新改扩建公交场站10座。(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交集团)
30.提升慢行交通设施146公里。(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1.建成微循环道路100条。(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2.优化调整30个精细化路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3.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12万个、充电桩6万个。(牵头单位:市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城建集团)  
34.修复人行道2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十一)增加绿色休憩空间
35.建设城市公园17个、郊野公园3个、口袋公园80个。(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6.建设绿道100公里、林荫路100公里。(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7.打造花景大道10条,提升花漾街区15个、花田花海300公顷。建设小微湿地10处。(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8.完成100个老旧小区绿化提升。(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十二)提升城乡供水品质
39.推进梁子湖应急水厂新建、余家头水厂升级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江夏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
40.修缮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196处。(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
41.改造新城区老旧供水管网50公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十三)提升市容环境面貌
42.创建100个精细化管理示范片区。(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3.整治100处空置地块市容环境。(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44.完成60条道路箱柜美化。(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
45.新改建城镇公厕150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十四)规范生活垃圾分类
46.新增300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7.新增再生资源智能回收箱2000台。(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48.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500个。(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十五)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49.培育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0家、合作社30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50.完成30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51.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60个。(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52.新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十六)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53.开展文化惠民活动15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54.举办公园文化季活动6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55.面向市民、游客免费发放旅游惠民券100万张以上。(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十七)提质全民健身设施
56.新改扩建体育公园10个。(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57.新建街道(乡镇)运动健身中心、美丽乡村文体广场、社区室外健身广场、社区智慧共享健身中心30个。(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58.举办全民健身活动10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59.开展全民健身公益服务活动3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十八)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60.新增品牌连锁便利店200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61.建设22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62.支持40个社区开展共同缔造社区治理项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九)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63.新改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4.实现全市326家农贸市场、大型连锁超市(总部)、生鲜电商(总仓)、生鲜连锁超市(总仓)食用农产品农残快检全覆盖,日均快检量5000批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强化公共安全保障
65.完成8座重点隐患桥梁病害维修。(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
66.新增消防站10座。(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67.改造老旧燃气管网400公里。(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68.为50万燃气用户安装户内安全装置。(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69.发放民防应急包8万个。(责任单位:市民防办)



源:武汉市人民政府

制作:方筱玥 | 编辑:方丹 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您有新闻线索,请联系我们:

新闻热线:027-84942678

投稿邮箱:2187431778@qq.com


回复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官方微博
智慧蔡甸
模板大全
智慧蔡甸
意见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