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培养对象的条件
按照“动态管理、跟踪培养”的要求,重点面向发展经济思路活、致富门路广的在外务工经商人员;热爱农村工作、乐于为农民服务、文化程度较高的应往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组织纪律观念强、基本素质好的退伍军人;有基层机关和社区农村工作经历的人员;具有一定科技素质、致富能力强的农村致富能人、特色产业带头人、实用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带头人、种养殖能手等群体中择优选拔培养。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及办事处工作安排。
2、具有较强的推动发展能力、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在推进农场、大队(社区)各项改革中具有开拓进取精神。
3、事业心责任感强,办事公道正派,工作作风务实,热心农场、村(居)事务,对群众有感情,守纪律、讲规矩,作风正、品行好。
4、第一学历须具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30周岁以下的要达到一定比例,要有一定比例的女性。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培养对象: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限内的;
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③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
④组织、参与黑恶势力、赌博和扰乱社会治安的;
⑤有违反《信访工作条例》非正常信访行为的,或带头并参与集体非正常上访事件的,或组织、煽动群体性造成不良影响的;
⑥身体存在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重大疾病的;
⑦按规定不宜列为大队(社区)“两委”干部候选人的。
二、选拔程序
从2023年2月下旬启动,持续开展,分宣传发动、推荐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测试、确定培养对象5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1.办事处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2.各大队(社区)充分利用微信、QQ、宣传栏等载体,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二)推荐报名。推荐报名主要包括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择荐三种方式。
个人自荐由符合条件的个人到所在大队(社区)或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报名;群众推荐由不低于10名群众联名,以书面的形式向所在基层党支部提出推荐人选;组织推荐的培养对象初步人选,由大队(社区)党支部负责召开大队(社区)“两委”会议进行初审后推荐至少2名人选,报党工委办事处进行审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3月20日17:00止
报名地点:桐湖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桐湖办事处各大队(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
报名所需材料:《桐湖办事处年轻干部成长工程报名推荐表》(附件1)、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毕业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等佐证资料,个人证件提供原始证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对所填写表格和提供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核。党工委对照重点培养对象选拔的基本条件,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政治条件,严格把好政治素质关,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
(四)综合测试。选拔环节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类,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日常村(居)务处理,面试主要考察口才表达及应急反应能力,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最终进入重点培养对象人选的人数,由办事处党工委视报名考试人数和考试情况综合确定)。
(五)确定人选。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正式人选,对外进行公示7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党组织及时予以核实,经查实有重大问题的取消重点培养对象资格,空缺人选从推荐人选中依次递补。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正式人选,由党工委研究确定后,纳入重点培养对象库。
三、教育、管理、使用
(一)教育培训。针对重点培养对象的个人专长、发展潜力和农场及大队(社区)工作的需要,研究制订个人培养计划。通过专题培训、学习强国、书记讲党课等形式,对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科技文化、市场经济和与“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农业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政策理论和能力素质。党工委对培养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择优提供跟班锻炼机会。
(二)定人帮带。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按照培养目标,由农场及大队(社区)落实专人进行帮带,对他们既传授岗位业务知识、提高领导能力,又带思想、带作风,并定期找他们谈心、帮助他们克服缺点。
(三)定岗锻炼。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安排重点培养对象参加土地经营管理、综治信访维稳、农业农村等农场或大队(社区)事务,通过压担子、交任务的方式,切实增强重点培养对象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对每一名重点培养对象,农场相关科室或所在基层党组织都要有培养方向,积极拓展锻炼途径。
(四)考核评议。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农场相关科室和基层党组织要每半年对重点培养对象做出评价,党工委结合大队(社区)“两委“班子年度考核,每年要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和评议,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备案。
(五)动态管理。按照“相对稳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工作成绩突出、干部群众公认的重点培养对象,通过评选先进、通报表彰等办法,及时肯定成绩,进行典型示范带动;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工作态度不主动、工作能力不适应的,或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的,或存在其他不适合做重点培养对象情形的,由农场或大队(社区)进行建议,报党工委研究决定后取消其重点培养对象资格。
(六)选拔使用。坚持边培养边使用,科学制定重点培养对象使用目标和计划,做到量才使用,备用结合。将优秀的重点培养对象,聘任为农村机关干部或通过法定程序选拔进入“两委”班子,农场机关干部、村(居)班子成员原则上从重点培养对象中提名产生。
联系科室:桐湖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办事处3楼靠西尽头)
联 系 人:陈艳超 徐 洋
咨询电话:027-84945275
蔡甸区人民政府桐湖办事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