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桥又把鸡笼建起来了!你们快来看看呀!”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执行员蔡胜利接到索河街道某村村民李某祥的电话,称邻居李某桥又把鸡笼建到了自家屋檐下。去年李某祥因此事起诉过对方,胜诉后李某桥仍不拆除。今年3月,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依法拆除了鸡笼。
蔡胜利请来村里的老支书,一起敲响了李某桥的家门。“老哥,你这事做得可不地道啊。咱们请老支书来评评理!”蔡胜利、老支书和李某桥就在坪场上聊了起来。
“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他李某祥一定要我拆,就是打我的脸!”李某桥愤愤地说。
老支书截住话头:“那你可就错了,法官每次来,不穿警服,警车都停在村委会,走半个村到你家,就是给你留面子。”反复劝解之下,李某桥终于想通了。一周后,他主动拆除了鸡笼。
“许多涉农案件起因较为琐细,涉案标的额也很小,但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败诉一方对法院判决也不容易理解和接受。法院如果公开强制执行,当事人往往对抗情绪很大。化解涉农纠纷,必须讲究执行方法。”蔡甸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峰说。
在蔡甸区等农业比重较大的区,法院执法更强调尊重乡风民俗,如非采取强制措施,法官不着制服,警车也不入村;在强制措施的基础上引入劝告、说服教育、释法明理等过程,注重倾听与沟通;积极引入村干部等参与调解。行动期间,众多民生小案得以顺利执行,4422个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通过此次行动,我们探索总结出了一系列破解‘执行难’的新措施、新机制,只要将其融入常态化的执行工作中,‘执行难’问题将逐步得到破解。”刘太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