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刘庆荣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翠彬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甘 彬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胡 思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 娟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侏儒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谢 超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谢燕临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侏儒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奓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
栾天翔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殷 雄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 娟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袁勇军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启胜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忠阳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晓洪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