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蔡甸区第四小学新建综合楼项目负责人汪先生在蔡甸市民之家窗口一天内顺利办理人防许可证审批手续,实现了蔡甸区首个项目建设“一类事一站办”。
据了解,蔡甸区第四小学早已完工并投用,按原有规划,并未设计地下室,在校内新建的综合楼项目不满足配建人防工程条件。根据《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防空地下室应当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出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而缴纳易地建设费与节约成本的初衷不符,这下汪先生犯难了。
为了不耽误综合楼建设,蔡甸区行政审批局启动开工“一类事”新模式,工作人员同区教育局取得联系,通过查询区内现有学校的人防地下室建设情况,最终确定了节约投资和建设统一完整的人防工程方案,将第四小学的人防配套面积并入在建的武汉市小集中学科教项目人防工程中。工作人员对所需申请资料进行一次性告知,协助企业通过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当天就为其办理了人防审批。
新年伊始,蔡甸区聚焦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打造极速审批的工作目标,全力以赴开展开工“一类事”改革,进一步优化同一审批事项多个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有效解决企业开工申请事项需要多头跑、战线长问题,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实现由便捷服务向“跨部门”增值服务的全面升级。 来源:蔡甸融媒通讯员 郑鑫 制作:万轶 朱清洋 | 编辑: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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