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林高峰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田媛媛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方 雯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奓山人民法庭庭长;
余 靖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人民法庭庭长;
肖 琳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丁 杰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副庭长;
徐春想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蕾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洪 帆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宋道英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林高峰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田媛媛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方 雯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余 靖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涂素芳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龚庆红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方春初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