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增加369元,蔡甸这些人可以领取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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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发布的
《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发放标准的通知》
(鄂人社发〔2024〕4号)
文件精神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按区域由原来的四档调整为三档

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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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文件规定
蔡甸区失业金标准由原1620元/月
调整为1989元/月
每月增加369元
新标准从2024年2月1日执行

2024年2月1日后
已按原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可按新标准补差


来源: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作:吴梦 | 编辑: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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