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11日),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武汉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现在,武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与湖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且正常缴费的近亲属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可授权近亲属使用共济账户余额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也可为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缴纳医保费用。据介绍,根据现有的个人账户共济政策,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亲属需参加了湖北省内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且正常缴费;
-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与省内近亲属办理了医保家庭共济绑定,二者缺一不可。
即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点击进入“个人账户共济”模块,为近亲属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可实现个人账户省内近亲属的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共济,但是医疗保障凭证(医保码、社保卡等)不能共用,这一点与原本的个人账户共济政策要求一致”,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家庭共济政策中“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疗保障凭证本身。简单来说,就是钱可以共济,身份不能共济。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应出示使用人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包括医保码、社保卡等)。结算时,系统将优先划扣使用人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若使用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无余额时,系统将自动使用授权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据了解,武汉市自2022年12月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以来,不断扩展家庭共济范围,先后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统筹区直系亲属共济,到统筹区可为同一统筹区直系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共济,再到省内直系亲属共济,此次又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省内直系亲属扩大至省内近亲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得到进一步升级。目前,我省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支持“双向授权”,省内近亲属之间可以互相授权绑定,我市参保职工作为授权人可与多名省内近亲属同时建立授权绑定关系,使用人也可以同时绑定多名授权人。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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