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这类参保者, 快抓住12月的尾巴,申领失业补助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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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咨询办理失业保险补助金的人也越来越多。12月10日,记者从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了解到,申请失业补助金人员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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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蔡甸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入口处,记者看到,服务台旁开辟了一个失业补助金的单独咨询窗口,不少市民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直接通过支付宝申请失业补助金。


市民肖安祥2018年底就待业在家,经朋友通知,立即从奓山街赶到了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府有这个好政策,我知道了就来申报一下。 ”


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等文件规定: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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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

蔡甸区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确定。


如何申请?

蔡甸区失业补助金已实现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直接通过手机支付宝申请。


具体操作为:

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市直社保服务其他业务·失业补助金申领”,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申请手续


据了解,蔡甸区符合条件但不能通过手机支付宝申请的失业人员,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于12月31日前,到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咨询办理,不必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


重要提醒: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

据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相关负责人介绍,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且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相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失业补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指定银行账户。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失业补助金申请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详情可电话咨询蔡甸区失业办

联系电话:84948906 




来源:蔡甸融媒记者 刘婷 辜子琦


制作:方筱玥 | 编辑:方丹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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