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建发热筛查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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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是人体抵抗病原体的最常见反应,发热门诊因此成为传染病防控前沿。记者获悉,蔡甸区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于9月底前完成了发热诊室改造,严格落实对发热患者的预检分诊,发挥哨点“探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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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走访了张湾街卫生院、大集街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发现均设有发热诊室。发热诊室设有“三区两通道”、治疗室、检查室等区域,并配备基本的检查、消毒设备。各卫生院严格执行发热病人管理制度,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进行登记、初筛、转诊等预检分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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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街卫生院副院长尹旭雄介绍:
 
“如果有发热患者前来就诊,我们将登记其详细信息,作出初步的临床判断,并与对口医院发热门诊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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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卫健委医政医管处负责人介绍,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开始,发热诊室配备的医护人员已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治疗、防护、转运、隔离及消毒等技能,并经过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培训。医务人员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防机构内的感染传播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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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蔡甸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入口处,记者看到设有一级预检分诊点,如果患儿在2周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需要去发热门诊就诊,并在发热门诊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目前,蔡甸区发热定点医院有3家,分别为蔡甸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和同济医院中法城院区。如果发热患者前往非发热定点医院就诊,将被转运到就近的发热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进一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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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提出要求,基层医疗机构需对全部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需通过与其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为发热患者提供检测服务。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应当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并实现“哨点”功能。发热诊室应当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所有到发热诊室就诊的患者,必须登记有效身份信息或扫“健康码”

来源:蔡甸融媒记者 王娟 喻萌


制作:李昭 | 编辑:方丹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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