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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分析研判,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相关规定,自 2022年11月24日起,将江夏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措施。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来源: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制作:邓柳 | 编辑:方丹 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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