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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3月17日武汉市蔡甸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叶火杰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张 辉为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局长;
任命龚其龙为武汉市蔡甸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黄鸿浩为武汉市蔡甸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
免去张辉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郭文斌的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 俊的武汉市蔡甸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清江的武汉市蔡甸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职务。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6年3月17日武汉市蔡甸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吴艳娥的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 明的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奓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来源:蔡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制作:韩晓民 | 编辑: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声明:此文为原创作品,转载须获授权,否则视为抄袭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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