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如果被执行人有意拖欠,往往难以执行。
去年3月,王某将刘某打伤,致其住院治疗,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需赔偿刘某医疗费等共计6000余元。可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不履行赔偿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王某表示:“没钱,不赔!”
承办法官没有因为案件标的小、查无财产就简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是通过走访社区、对接物业公司等多种方式搜集王某行踪线索,最终锁定王某频繁出现的地点。在多次敦促王某履行义务,王某仍拒不配合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4月29日,王某将6000余元赔偿款一次性足额支付给刘某。
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对涉民生小标的5万元以下的案件,拟由市法院重点监管,超3个月未结案件,采取限期结案、指导督办、交叉执行的渐进方式,督促各区法院强化办案力量、统筹内部资源,加大执行力度;对于标的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案件由市法院组织抽查。截至7月19日,今年武汉市各级法院共执行完毕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13215件,其中涉民生案件2591件,执行到位39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