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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一例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返乡者行程轨迹
2022年1月26日20时,接省指挥部发出协查函,方某某为浙江杭州新冠病例确诊者的密切接触者,经初筛核酸呈阳性,现将方某某的行程轨迹公告如下: 1月25日:上午5时30分左右,方某某乘坐私家车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自杭州返乡。下午15时到达罗田县凤山镇金马社区华春名居小区家中。15时-17时在家未外出。 17时左右,乘私家车前往凤山镇北丰二郎庙村二组父母家中。当晚在其父母家就餐住宿,无其他外出情况。 1月26日:早餐在其父母家中就餐。上午8时30分左右自驾车返回凤山镇金马社区报备返乡行程,并前往凤山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后自驾车返回华春名居小区家中。 13时左右,自驾车到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妇科门诊就诊。15时10分左右,在县人民医院门口乘坐三轮车,返回华春名居小区家中未出。20时,我县接到协查函;20时30分,将方某某闭环转运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集中隔离,核酸初筛呈阳性。 罗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27日
来源:湖北发布 罗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制作:万轶 | 编辑:方丹 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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