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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于3月15日公布。
②对病例实施分类收治,根据病情确定隔离管理和治疗场所,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有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患者应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③进一步规范抗病毒治疗,将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两款特异性抗新冠病毒药物写入诊疗方案;⑤调整解除隔离管理、出院标准,加快患者解除隔离和出院进程;⑥调整解除隔离管理、出院后注意事项,将“出院后继续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修改为“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来源:武汉广播电视台
制作:罗贝 | 编辑:方丹 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您有新闻线索,请联系我们: 热线电话:027-84942678 投稿邮箱:21874317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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