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将巡察发现问题反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同时,抄送派出纪检监察组,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派出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以政治巡察“三个聚焦”充实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内容。派出纪检组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真抓实改,及时跟进整改进展,实行清单式管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巡后整改督办上持续用力,做足巡察“后半篇文章”。
蔡甸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结束后,区委巡察办会同派出纪检监察组针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纸质开评标的方式,需要企业来回‘跑腿’递交材料”问题的后续整改工作及时督办协调,积极争取全市“政府采购项目场地”网上预约功能在蔡甸区交易中心正式试点启用,该功能办理时间与线下审批相比平均缩短了5个工作日,受到企业主一致好评。
在承担督促整改责任的同时,派出纪检监察组优先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2021年以来,共督办被巡察单位清退资金56.98万元,查处干部3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
下一步,蔡甸区委巡察将积极探索巡纪联动,探索在巡察组开展政治巡察的同时,安排派出纪检监察组协同参与开展信访和问题线索调查,推进派出监督与巡察监督“探头”“利剑”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巡察工作“专、精、准”和派出监督“点、面、长”的特点,不断放大“1+1>2”的监督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