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转账就能赚“佣金”?蔡甸警方提醒:这类“代付”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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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只是帮人转账收款,就能轻松赚取“佣金”?殊不知,这其实是把自己变成了诈骗分子的“洗钱工具”。近日,蔡甸警方循线出击,成功抓获两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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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分局蔡甸街派出所在侦办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时,循线深挖,对涉案资金链、人员链进行全面研判。经查,涉诈团伙成员徐某曾收到一笔备注“培训生活费”的转账,共计3000元,这笔看似普通的生活款项,实则是受害人被骗的赃款,由犯罪嫌疑人吴某、谢某二人代收后转交。


固定完整证据链后,8月12日,蔡甸街派出所民警联合分局刑侦大队、索河派出所精干警力,奔赴福建泉州安溪县,开展专项抓捕行动。


抓捕组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成功将吴某、谢某两名涉案嫌疑人抓获归案。


二人供述,他们通过社交软件对接上游诈骗人员,在明知相关资金系违法犯罪所得的前提下,为赚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仍提供本人及他人名下支付账户,协助上游接收涉诈资金。收到赃款后,按指令分流至指定账户完成代付,或兑换成虚拟货币后转移。


“就是觉得动动手指转个账,来钱既快又轻松。”其中一名嫌疑人如此供述。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追赃挽损工作也在同步开展。


蔡甸警方郑重提示:

电信网络诈骗的黑灰产链条中,“代付”“跑分”等行为看似只是“帮个小忙”,其实是在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切勿因一时贪念出租、出借自己的支付账户,更不要为他人代收代付来历不明的资金。





来源:蔡甸融媒记者 尹会凌 涂朵 通讯员 满潇 李洋

制作:万轶 | 编辑:朱清洋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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