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强化政治站位、组织领导,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扎实推动整改工作,实现农村“三资”管理规范有序运行。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对巡察反馈的四大方面21个问题主动认领,中心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是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区管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领域的整改指导把关,责任科室各司其职,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 针对“破解难题的主动性不强”问题,我们对“三资”监管体制机制进行完善,修订了《蔡甸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区、街道、村三级“三资”监管主体的监督管理职责,规范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非生产性支出管理,为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成立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方案》,加强对清理工作指导督导,共清理合同3343份,合同金额18616万元,规范合同352份,已规范合同增加金额434万元,村平增加集体收益1.5万元。
除此之外,还全面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级债务清理锁定的通知》,举办村级债务清理化解业务培训,编制《蔡甸区清查核实化解村级债务资料汇编》。全区274个村(不含洪北9个村),截止2020年12月31日,核定债务总额31965.59万元(不含洪北9个村,债务173.60万元),为下一步制定“一村一策”,分年度化解村级债务奠定基础。 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建立健全各项业务流程,确保内容科学、程序严密、便于监督,有效管用。同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开,对内规范权力运行,对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形成“以制度规范流程,以流程优化管理,以管理完善制度”的风险防控机制。我们还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加强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执行力,能够及时解决各项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以问题整改带动作风改进,进一步激发了我们员工干事创业的动力,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开各项业务流程,优化了办事环节,对办理事项的证照材料做到“免提交”,不必要材料进行了“硬减”,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 来源:蔡甸融媒记者 代莉 李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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